蒐集個資告知事項:



依據個資保護法等規定,以下告知事項請詳閱,若您使用深化醫能力百分百平台,
表示臺端同意課外活動組蒐集、處理、利用臺端之下列個人資料,始繼續進行後續相關步驟。

蒐集單位:中山醫學大學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

蒐集之目的:深化醫能力百分百平台系統身分識別及聯絡用。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學號、姓名、系級、單位、電 話、電子郵件信箱)。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僅限於臺灣地區利用,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 用。

個資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深化醫能力百分百活動業務承辦人員及深化醫能力百分百平台使用者於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資。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臺端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臺端得向本組提出申 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 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